什么是经济合同的诉讼?当事人怎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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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大林律师
  • 2015-08-01

经济合同的诉讼,是指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制的方式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从而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根据《经济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经济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其他书面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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