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的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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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大林律师
  • 2017-08-20

核心内容:由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归为效力待定合同,那么针对重大误解的合同该怎么处理?

  什么是重大误解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认定合同中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借口其实施的行为对自己不利而随时提出撤销。在实践中区分一般过失或者重大过失,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

  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的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认识而订约,必然会影响到其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才能称为重大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也可能仅造成轻微的损失,甚至未造成实际损失,此时,仍应当按重大误解对待。若以造成误解人较大实际损失为条件,则势必会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误解合同排除在外。

  让当事人履行合同造成损失后再按重大误解合同处理,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只要误解已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影响到其订约目的的实现,或者一旦履行就会给误解人造成较大的损失,都可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当然,如果已造成较大损失的,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损失的分担和损失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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