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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让尚未过户的房屋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0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了二手房却没有过户,可以转让吗?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已经付款了,对方也把房子给我住了,但是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想将这套房子卖出去,可以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对方的购房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你和卖方之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建议您在房屋过户后再考虑将房屋出售。

  小编进行补充:

  购房者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

  (l)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约不办理的,应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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