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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如何认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17

  核心内容:合同的无效会引起很多法律后果,因此合同的无效是由法院来认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那么仲裁机关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一旦被相关机关认定为无效后,那么就是自始、确定、当然的无效,此时就需要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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