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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增的定价模式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8

  上市公司定增,其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在该次定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中择一)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具体定价可以分为锁价发行与询价方向两种模式。

  (一) 锁价发行

  锁价发行,系指上市公司向具体三类对象发行,且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确定的发行模式。具体三类对象包括: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2.通过本次定增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3.董事会拟引进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鉴于参与锁价发行的对象获得定增的股票需锁定36个月,锁价发行又称“三年期定增”。

  (二) 询价发行

  询价发行,系指锁价发行以外的发行模式。该模式中,上市公司在取得发行批文后,以竞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鉴于参与询价发行的对象获得定增的股票需锁定12个月,询价发行又称“一年期定增”。

  实践中,上市公司同次定增下既可以单独选择锁价发行,也可以单独选择询价发行,还可以选择锁价发行与询价发行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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