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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死妻再嫁,可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06

  丈夫去世再嫁或妻子去世,丈夫再娶,都有权处置自己所继承的去世人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把配偶间互相继承遗产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夫死妻嫁或妻死夫再娶,都有合法带走自己从死亡配偶方合法继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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