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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8

  核心内容:民政部对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体怎么办理收养登记呢?

  受理收养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收养登记当事人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持有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规定。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者单人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收养登记员受理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区分收养登记类型,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照片是否符合此类型的要求;

  (二)询问或者调查当事人的收养意愿、目的和条件,告知收养登记的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后果;

  (三)见证当事人在《收养登记申请书》(附件1)上签名;

  (四)将当事人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应当用程序,并进行核查;

  (五)复印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单身收养的应当复印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或者配偶死亡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收养的应当复印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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